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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07-06 作者:潘洪其 來源:東方早報 |
據最新一期《瞭望》週刊報道,貴州甕安“6·28”打砸搶燒事件發生後,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趕赴甕安指導事件處置工作,直接到街頭走訪群眾,傾聽群眾呼聲。他表示對全體甕安縣人民感到愧疚,先後三次向甕安的父老鄉親鞠躬致歉。
甕安“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簡單,但由於當地黨委、政府處置失當,以致群眾被少數人煽動利用、黑惡勢力直接參與而釀成的嚴重群體性事件。目前,事件已經基本平息,各種權威資訊正在逐步公開,對當地主政官員的問責程式也迅速啟動,甕安縣縣委書記、縣長、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等官員已被免職。同時,以石宗源書記為代表的一批官員,懷著高度的責任感和正視問題的勇氣,從總結這起事件的深層原因和特殊背景入手,對一段時間以來的幹群關係、社會矛盾和維護穩定等重要問題,進行了實事求是的分析和深刻的反思。
貴州省委副書記王富玉認為,“6·28”事件背後存在深層次原因,一是當地黨委、政府對維護穩定工作在思想和行動上重視不夠;二是公安政法部門對刑事犯罪活動打擊不力;三是群眾的一些合法利益訴求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四是甕安縣基層組織和少數黨員幹部政治意識不強,法律意識淡薄;五是對群眾和學生的教育不夠,一些學校存在重智輕德現象,一些群眾對利益訴求的期望值太高。
引人注目的是,上述五個方面的原因中,只有最後一個原因可以部分歸結為群眾自身的問題,前面四個方面的原因,都反映了在當地黨委、政府、公安政法部門及有關官員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上述分析與反思,將“板子”主要打在甕安當地官員身上,而不是簡單地打在群眾身上。以這個視角為基礎,我們才能更加痛切地理解,一些看似偶然、起因簡單的摩擦或糾紛,為何能夠迅速發展成較大的矛盾和衝突,並引起眾多“無直接利益衝突者”的參與,進而釀成像“6·28”事件那樣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同樣,以這個視角為基礎,地方黨政官員才能充分認識到自己在維護群眾利益、化解社會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上必須承擔的責任。
誠如石宗源書記所言,“我們的老百姓太好”,“貴州的各族群眾是非常淳樸善良的,也是非常通情達理的”。他特別強調,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慎用強制措施,決不能動不動就把公安政法機關推到第一線,更不能用人民民主專政的手段來對待人民群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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