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不是小說的寶頂

日期:2005-11-03 作者:李美皆 來源:文學報


    本月撰稿李美皆

    目前小說存在著過於強調長篇的傾向,長篇被視為小說的最高寶頂,作家能否不朽,似乎就看能否在長篇的金光中一“炫”了。“長篇是試金石”的觀念導致某些優秀的作家為了證明長篇不是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而破釜沉舟奮力一搏,結果由於緊張和患得患失而並不理想。

    余華從十年前開始專攻長篇,因為不在狀態,先後廢棄了三部長篇小說的初稿。最後,乾脆另起爐灶,開始寫第四部——《兄弟》。前段時間,《兄弟》的上部先出來了,印象最深的就是余華把一個情節放大,寫了六萬字,其中不乏煽情。四十萬字的作品,分兩次出,是一氣撐不下來,中間要歇口氣?還是急於要證明自己呢?《兄弟》對余華來說,就是一次緩衝,一次喘息。不能說他創作定力不夠,但也不能不說他已經臨近極限。不能說他故意把篇幅拉長,但也不能說毫無這種考慮在內。既然這樣,何必非要勉強自己去攻長篇呢?長篇是一個容器,作家是否要寫作長篇,取決於他的內容是否需要這樣一個容器。片面追求形式上的長篇,難免會出現兌水現象。

    如果一部小說分兩次出都不影響閱讀的話,應該分為兩部也並無不可。那麼,何必非要合在一起稱一部呢?無非就是為了一個可觀的規模。可是,鴻篇巨制並不僅指篇幅。余華過多表達的對於長篇的自信,恰恰讓人看出其內心深處的虛弱和不自信,就像一個走夜路的人因為害怕而故意弄出很大的聲音一樣。這種自我嘉許,更像一種自我勉勵、自我暗示。可是,再怎麼拼命給自己打氣,最終說明問題的還是作品,最終公允評判的還是讀者。而真正的自信是不需要告訴別人的。

    中國現在每年都有上千部長篇問世,所以,我們缺乏的並不是長篇,而是佳篇。一個作家完全沒有必要為自己寫不好長篇而遺憾,甚至自卑。有人說,魯迅的弱項是沒有長篇。這個說法本身就是站不住腳的,這實際上是在假定一個作家應該長中短都來得,然後才能證明是優秀的。可是,沒有什麼應該不應該,作家不存在全面發展的問題。而與這個說法相對的是,很少有人遺憾某位作家的弱項是沒有中短篇。這就意味著,沒有人把寫不好中短篇當作一種遺憾。這種觀念是不言而喻而又根深蒂固的,長篇因此總是被高看一眼。

    長中短篇地位應該是平等的。長跑、短跑沒有孰優孰劣之分,馬拉松的桂冠的確與眾不同,但那是因為奧林匹克的起源是馬拉松,而不是因為馬拉松是最長的項目。優秀的作品同樣不在其長短,長度只有二十個字的唐詩一樣可以流傳千古。優秀的作家也不在其擅長的是長篇還是短制,莫泊桑,契訶夫,魯迅已經向我們證明了:作家一輩子安於短篇也可以同樣優秀。

    文壇重長篇的傾向,跟號稱“中國的諾貝爾文學獎”的茅盾文學獎只獎長篇也有關係,這等於公然向作家暗示了長篇小說的寶頂地位。

    長篇固然見功力,但如果片面強調長篇的“尊貴”,就會對小說造成不良影響,甚至使一些已經證明比較優秀的作家都耿耿於懷,勉強自己去攻克長篇,不獲成功,反而使自己的創作喪失自信。文壇應該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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