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將於5月1日起施行的《圖書出版管理規定》中對“以書代刊”的行為有了約束,第二十八條稱“圖書出版單位不得以一個中國標準書號或者全國統一書號出版多種圖書,不得以中國標準書號或者全國統一書號出版期刊。中國標準書號使用管理辦法由新聞出版總署另行規定。”
按此《規定》,很多圖書市場銷量不俗的雜誌都有停辦的危險,這其中涉及到饒雪漫的《漫girl》、小妮子的《火星少女》、明曉溪的《仙度瑞拉》、郭敬明的《島》等。
“如果它在報刊亭出售,或者標明瞭哪年第幾期,並且使用的是書號,基本上就可以認定是以書代刊。”從事雜誌出版行業的伊偉說,現在市面上我們經常看到的雜誌中,“以書代刊”的刊物不會少於10%。
(《新京報》姜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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